由央视大楼失火引起的法律设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23:07:41
假设
楼下有人放烟花,火苗落到楼上一间开着的窗户中,致使屋中电视起火,
正巧屋中有人,但是他想尽办法都没能把火灭掉,但是他有办法将电视仍出窗外,
于是,为了大楼的安全,他将电视扔出窗外,
正巧将下面放烟花的人砸成重伤。
请问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一个法盲

着火那家必须先打一个119报警,让消防立案,然后扔电视。
放烟花的人起诉全楼的人高空掷物致人伤亡,每家人提供没有掷物的证据,着火的那家出示烟花进屋的证据以后,以紧急避险为理由应诉。
然后着火的得知挨砸的就是放花的以后,通过寻找监控、目击等证据,反诉对方破坏私人财务。
然后通知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对放花人进行行政处罚
之后,就看两家律师水平了

估计结果就是放花的赔一个电视,付两个诉讼费,交一个行政罚款,自己看病。

都是瞎说的,哪儿有那么巧啊,证据还都能找到~?!呵呵。

屋中人的电视起火,其电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楼下某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放烟花人的重伤系由屋中人扔电视而直接引起的人身损害,是过失伤害罪,由屋中人承担刑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