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入住7年,没有业主委员会,造成业主财物丢失,业主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8:02:58

业主委员会不承担这个责任的,那是物业的事。业主财物丢失也要看是什么情况,物业如果能证明自己履行了有关的职责估计也没什么办法。但不论是哪种情况造成业主的财务丢失,都是一事归一事,不能以此为依据拒交物业费。不过用一点这样的手段来寻求回自己的权益在现实中倒很有可能行得通的。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都不会对你财务丢失进行赔偿,但物业应协助公安部门提供监控录像等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