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近来帮我分析下个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2:08:09
有个朋友的朋友在电视购物上看中了款手机,然后来找我想通过网络的方式购买,花了750元,对方收到手机后质量有点问题,要我协商,我通过跟卖家联系,卖家确始终有意回避,我说没有办法,对方却是硬要我做出250元的赔偿,(收到手机才是第二天)还威胁说要闹上法庭,对于我这个业余淘宝的第二受害方应该如何应付对方所提出的无理要求,最终我所承担的应该是多少,还是我不用对此事负责

你与对方之间是代理与被代理关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代理人(就是你)与第三方(就是网络销售商)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其后果由被代理人(就是你的那位朋友)承担。只要你在交易过程中做到合法,就不需承担任何后果。
并且根据你所诉的情况看,你做的是无偿代理,法律规定是不承担任何后果的。

首先,他的损失不是由你造成的,而是由卖家造成的,所以你不需要赔偿损失。
其次,他要在网上买东西,你只是起到一个辅助作用,所以网购的风险由他承担、

你没有什么责任,这个是他的意思表示,不管对这个有什么问题,都要由他自己来负责。

你只是代理了这个行为,结果要由被代理人承担的。

你只是帮他买 货是他自己看中的 你不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