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告他诽谤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37:16
我是一家专卖店的店员,几天前我买了一件衣服。我们店的一个男导购说我的衣服不是买的,而是在我们店偷的,他跟他对象对我破口大骂,差点动了手。把以前我们店里丢衣服的事都赖在我身上,竟然还说我在超市里也偷东西,跟同事们乱说我偷衣服了。最后由于点数,查出店里根本没丢我买的那件衣服,而且我 买的衣服有小票。当时发生这件事时,我有同事做人证。
我想知道,他这样构成诽谤罪吗?我怎样能告他?如果罪名成立,他会得到什么法律制裁?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你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这是没有问题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罪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如果他的这种行为确实使你的名誉遭受重大影响的
你可以以本罪诉讼
犯本罪 告诉的才处理
我觉得你所说的情节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
可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你的为问题没有条理

不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有一条构成要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你可以要求他赔礼道歉,赔偿你的损失。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其他的要件该人行为基本符合,唯独是情节严重这一点,不知道是不是够得上,要看他是不是在公开场合,向第三人散布是否达到一定人数,或者致使被诽谤的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情况,从你的描述来看,我感觉似乎还没有达到以上程度,因此我个人感觉还够不上诽谤罪的量刑标准。

但能感觉到该人的行为给你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但是我也不建议你提出刑事诉讼,因为给与其刑事处罚的可能性不大。还是建议你提出民事诉讼,告他侵害你名誉权,要求给与经济赔偿、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也算是为自己出口气吧!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