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斥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49:55
古文解释能告诉我么?

海德堡要理问答论到这点时说,在教导未重生之人是如此败坏以致完全不能行任何善事,并倾向诸恶之后,该问答书问到:“那么神要求人所不能作的是对他不公平吗?”回答是“绝不是!因为神使人能作成他所应当作的,但是人由于受罪的鼓动,凭着自己故意的悖逆,剥夺了他自己以及他所有后裔的这些恩赐”(见海德堡要理问答6—11)这不利于人的情节是何等的清楚!神要求人完全地信靠和顺服,人既然是神所造,明显可见,他就能满足那些要求:他失去行善的能力,毛病不在神,乃是他自己故意的悖逆。当然,神的要求仍然存在不可废止,比方农夫吩咐他的雇工到田里耕田,明明吩咐他要直线地犁,这个雇工就故意(非农夫的毛病),因为喝醉酒视线不清而犁不出直的垄沟。显然可见,农夫有权利为他所下的命令要求他方履行。这个比方多少有些不合适。神不但有权利要求堕落的人完全信靠顺服他,他也坚持一切未能听从这些要求的人受到永死的威胁。

多特信经的中心教训就是,人得救乃是靠神主权的恩典。此信经是否降低了人的责任呢?绝不是。正因为他们坚持神的主权,所以他们才坚持其结果,即人的责任。该信经教导说,罪人得救的一切功德都属于神,那是多特信经的主题。它也教导说,罪人灭亡,一切的责难都归在他身上。“虽然有许多人听见福音的呼召,但没有悔改或信基督,而在不幸中灭亡了,这并不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提供的赎罪祭有任何的缺点或不足,乃是要完全归在罪人的身上。”(二:6)接着又说:“不是福音的毛病,也不是在福音中所提的基督有任何瑕疵,更不是神有任何毛病,他藉着福音呼召人,给他们各样的恩赐。那些听神的道而被呼召的人却不肯来就基督而悔改,错就在于他们自己了。(三、四:9)

论到责任,当然也有程度上的区分。主耶稣说:“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从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唯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7—48)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就是那些“不知道的”也要受责打,可是比“知道主人意思的仆人”要少受责打。

得救是一瞬间的事,那使罪人出死入生的重生是在眨眼之间发生的事。虽然如此,救恩也是一种程序,只有当罪人已经得到完全时,才算成就了。罪人在重生上完全是被动的,在重生以后所经历的种种程序,罪人是要负责任的。那就是为什么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