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在起诉人户口所在地还是在结婚所在地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2:22:58

离婚诉讼需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你好!两者都可以.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2、办离婚登记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已经同意离婚,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
情况在结婚所在地也可以进行.

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一般在被告人所在地办理.但是特殊的除外.

都可以啊

被告人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