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一个月男方买的房,结婚后办的房产证,那么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8:43:42
房子是婚前男方找亲戚借钱(我没出钱)一次性付清的,然后去银行贷款拿出现金来还给亲戚的,现在每月还银行一部分钱。因为我和我老公都在外地工作,房产证是我婆婆拿我老公的身份证去办的,听我老公说是写的他(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婚后还贷,因为我老公一个人的工资还完贷款也够我们平时生活所需,所以我的工资并没有还做贷款,只是平时自己零用。想问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婚后共同还贷,房子是归男方一人所有吗?现在贷款还没还完,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名字吗?
如果我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名字会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吗?我怕影响我们夫妻感情,因为我老公对我挺好的,房产证的事他不说我从来也不提,但是就怕万一哪天他变心了我岂不是会很凄惨?

是这样的,如果不涉及到你的钱的情况下,这个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的,但如果是你结婚后为这个房子出了钱,哪怕是少,这个房子就有你一份,属于婚后共有的财产,房产证的名字并不能单方面的确定是属于个人。你的这个情况来看,也是属于婚后的共有财产,不论你的钱是否用于了还贷,因为你结婚后就是共同的生活,只是双方分工不同,房子一直处于还钱的状态,我确定这个房子是婚后共有,不用担心。你如果担心,可以要求你老公去和你做个财产公证,我觉得你提出来,他要是个正常的男人而且打算和你长期过,应该不会反对的。你要觉得不妥当,也无所谓,只要能证明,你的房子在婚后还是你们家庭之中的任意一方还贷,那么就可以了。

房子部分属于男方所有,
婚后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即使是男方工资支付房贷也属于共同财产
因此,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均属于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 房子应该算是男方所有
我觉的你老公好象挺注意这点的
婚后也没让你掏钱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