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关于公务员养老保险金的补交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56:29
湖北抑或是恩施市是否有文件规定现在公务员要补交从1995年到现在的养老保险金!!!!快点帮忙回答吧谢谢了!

按现行规定,国家公务员是不用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湖北是否在试点啊?下面是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试行办法,你可学习参考一下.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试行办法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社部发[2001]13号、劳办发[1997]116号、鄂政发[1997]73号合鄂劳险[1996]4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经办机构必须按照职工身份证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帐户。

  二、职工个人帐户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个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当年缴费月数、当年记帐利息及个人帐户贮存额情况大呢感。

  三、职工个人帐户从1995年1月1日其开始建立。1995年1月1日其按本人月缴费工资11%的数额划入个人帐户,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个人上户,其余部分从单位缴费中划入。1995年1月1日前,单位合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均不记入个人帐户,单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

  四、个人帐户储存额按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率计算利息,年结算一次。记帐利率参考银行同其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由省劳动保障厅每年予以公布。

  五、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雷击储存额计算方法:即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雷击储存额在每个缴费年限结束以后按年度计算。其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上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本年记帐利率×1.083×1/2)。

  六、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其按规定补齐欠缴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七、经办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应根据职工个人帐户的记录,为每个参保职工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发给职工本人,由职工审核签字后,依年保存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由省劳动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