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两个分居9年,有一女,在前8年前男方就提出离婚,但女方不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04:43
他们99年结婚,2001年分居,在2001年他们分居之前,男方已把自己和女方共同出资的厂和外面未收到的货款全比了你女方,还说明各自要还各的所借刚开厂用的钱,然后男方自己什么都没有在外面流浪三年后,女方厂要客户方面出现问题,叫男方回去帮下手男方和又女方还是一样分居),做三个月并支付工资男方,条件是帮女方跟好客户后,女方同意离婚。但帮完女方,女方反悔,男方只好又离开。2004年底后来得到家里老爸帮手借钱,再搞些生意。然后男方在2007年认识了外面一个女人,08年有一个小孩子了。男方带后来的女人回家来,女方过来吵闹。根据知情人讲,他们分居后,女方就搬出男方家里了,只有留一女一直留在男方家里养。根据知情人讲,女方在这9年里,女方已经找过人了,只是没长久,而女方提出过三次同意离婚,但回到家里又变挂,说这样不行,一次需要30000元,男方同意,后来说要50000元,男方也同意,但后说需要80000元钱先可以离,但男方听到需要这么多钱,就不再理会她了,这样一直拖到现在。请帮忙分析下男方要点样先可以离婚?别人建意打一次女方,让女方记得自己的过错。如果打她,男方会不会构成刑事罪?这问题拖了这么久,原因就是女方不同意离婚,以前找人去谈下他们两方要点解决这事时,女方就以这样的口气“你想这样就了事?她亲戚还说:“男方如果不和女方好起来,就叫派出所人捉男方去打断手和脚的话。”男方不理它,只是话你们如果真的这样做,你们也不好过。这几年来,女方还是不敢实行他亲戚所说的话,就这样拖到现在。在08年男方带后来识的女人和小孩回来,女方过来吵闹,吵到派出所,但派出所说没有权管这事,就问女方要告男方什么罪?女方说你们派出所要定什么罪就什么罪,后来派出所再问几次她都没有讲,最后女方话定非法同居。这样男方和女方都放回来,派出所提意女方要告男方的事,就去法院处理,但后来女方又没有作出任何上诉了。后来男方再次想找家里人再去谈下和解,问女方现在想要怎样处理才肯离婚?但女方只是问男方想要怎样安置处理?就这句话,其它话都不回应,就是一直所以男方又不知点去讲和解的事了。特别说明,在男方哪里的地方法院是很不公证的。女方就是一直借着她亲戚在当地有势力,所以一直都很看小人的。目前在男方和女方还没有解决这事之前,如果女方再次叫一帮人来男方居住的地方吵闹时,男方应作怎样的处理?是打一次她?还是报警?如果当事人女方打到男方后来识得的

这个问题很麻烦,女方势力很大,好像完全可以干扰男方,我的理解即使通过法律途径好像也不容易解决!单凭男方的势力就算有理也恐怕打不赢这场官司,如果当地执法人员公证的话,都这么长时间了,离婚应该是很顺利的事情,我感觉这件事情,一个是和女方去谈,先问一下女方的意思,女方再问男方想要怎样安置处理的话,回问:女方倒底想要男方怎样安置处理,分析一下,然后多咨询一下律师,必要的话可请有势力的律师出面解决,另一方面女方干扰到男方的正常生活,以现在的状况男方恐法无奈的情况太多,所以可以考虑暂时更换住处。

我晕 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 你现在可以这样 因为你们已经分居9年 所以再法律上你们已自动离婚 还有不要去打哪个女人 不然会构成刑事责任

太专业的问题 在百度得不到正确的解释 建议你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去花点钱但可以解决问题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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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分居10年,在法律上是否已算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怎么离婚?? 两地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地,但期间女方仍有过男方但只是短暂这样的分居按两年算还是否有效? 求助:新婚姻法中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几年才能离婚? 一方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一审不判,半年后(在此期间分居)二审是不是就判呢,或分居一年一定能判呢 我要离婚! 请问法律中的下面((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是什么意思! 根据第四条我因该去怎么做 TKS 如果感情不和在外工作并分居两年,对方辩称只是外出务工呢? 如果夫妻生活感情不和,分居情况下解决? 我们刚结婚一年,分居已半年多,因父母包办,双方缺少理性了解造成感情不和,请问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因感情不和想和妻子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