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被告” 为了医药费 是否能立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51:11
大年初二,几个同学一起放焰火,一个旁观者前来观赏,却在不知明的时间里,且在不知“被告”是谁的基础上,晚上前来我家要个说法,后来由于怕麻烦就给了500RMB。大年初2谁想起争执呢,对吧?!
以上前提是:
1.“原告”也知道不是我.
2.但由于不知是哪个同学,也不知道是哪位。
3.我就给了500,后来去医院检查说打下消炎针。
估计问题不大,一直都没什么事。

但现在问题来了。

可事后过了半个多月 ,就是昨天又找到我家来了。
说什么还要医药费,我不解,说得数目很大,根本接受不了(至少是2W以上)!
最终,他就成为“原告”,说要起诉我,我竟然成了“被告”。

莫名其妙的……

他说他家又亲戚在法院,所以会立案!
至此:我就想问下:是否可以立案?

{我查了一下资料,又以下几点质疑,找业内人士帮帮忙。}
1.明知道不是我,却因为(可能)是我的同学所造成,且不知道是哪位同学的基础上,把我立为“被告”
2.从那天他受伤无辜找到我家来算起,事过半个月了,说要那么多的医药费,让人质疑----是否为钱而来。
3.在这个没有认证的,唯有他孤意认为是我某位同学所作所为。

我该如何是好!??
o
还要补充说明下:
后来说得 眼睛 很严重!
但是就今天有人说他现在游手好闲的骑车跑来跑去。
同时呢,他现在又指定了被告,但出于不知道是叫什么名字,让我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我当然知道是哪几个人(但是我无法做主,怕害了别人---同学)!

如果以上都是事实
1,首先这个不叫立案,叫法院受理他的诉讼。你就以你的疑点为理由,向上级人们法院或者同级检察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投诉,让他们行驶监督审判权,做出《不受理通知书》(“他说他家又亲戚在法院,所以会立案”这个是关键,你要提供给检察院)

2,你直接应诉,估计这个双方证据都不是很明朗,有以上疑点,你的证据应该充分一些,能打赢,但是还是要请律师

首先这个那件在法律层面上讲是可以立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立案条件,只要求明确的被告,至于这个被告跟案件是否有关系需要审理之后才能认定。楼上讲的向检察院什么的没有什么道理。
第二个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吧,他既然来找你估计就是为了钱而来。
第三个问题,如果真的不是你弄伤的,你可以积极应诉,一般来说,原告需要举证证明是你弄伤的,证明责任在他……

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你真是无辜的话,在对方也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认定你的责任。
本来是一个没有证据、责任不明的事,你却偏偏要给钱,这样人家会有合理怀疑的,法官会怎么想?这个问题你可要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