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项强制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3:22:24
这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被执行人伤害罪入狱,服刑期间死亡,被执行人有一房产,和一张银行工资卡,法院把工资卡冻结强制执行。
现在被执行人死亡房子过户给其子,剩下未执行完的赔偿还能继续吗?
抚恤金能够被执行吗?

可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儿子继承的那处房产
抚恤金一般不能被执行,它是对死者家属的安慰金,不是死者的遗产

1、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其子继承被执行人的房产,根据《继承法》、《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应当偿还欠款,被执行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2、抚恤金不能被执行。
3、可以尽快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对房产进行查封,如继承人拒不还款,可以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折价。

祝你好运!

抚恤金不能被执行

但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只能被执行后,才能被继承,如果法院不知情,可以通知法官
要求执行.
把房产拍卖,进行执行.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回答如下,供参考:

第一: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生效的判决是必须执行的。但是某些情形下存在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民事诉讼法 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你说的事情中,被执行人死亡,属于执行中止的情形,和法院沟通,做好执行中止以及重新执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