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3:19:52
我因为一起财务纠纷向执行局提出强制执行.
对方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去向不明,执行局提出要我办理中止执行.
请问中止执行有没有期限??
会不会出现中止执行一定期限就终结执行的情况?
另外,据我所知,对方每年有将近一万元的伤残军人补贴,这部分钱在划入对方帐户之后执行局能否执行????

民诉法没有规定终止执行的期限

人民法院有执行终结的一个自由裁量权

去除被执行人生活必需后可以进行执行

有些法院内部规定,例如有些法院规定,恢复执行必须在一年内申请,所以最好找当地律师咨询。

直接问执行局的人,内部规定不一样,法律规定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