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懂法律的人士!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9:41:39
一个女人因为非法戏纳公共存款被判刑!附带民事赔偿30万(或者说是罚款30万元)但是此人也并没有存款,住房也是常年租住的。但是她的儿子有一套两室一厅的不到60平米的房子价值18万左右!我的问题是,如果被警方强制执行,她儿子的房子是否被剥夺了用于赔偿或者罚款了!她儿子现在以成年但是未成家!如果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执行不了,又是因为什么?她儿子这套房子是他们家唯一的资产,是否会被执行呢?她儿子没有工作,目前还是个学生,这房子应该是她妈用非法所得,所购买的房子!!本人希望最好是职业律师回答!
这个房子是这个孩子的,但是这个钱似乎是用非法所得买的!
我现在想做的就是保住他们这套房子不被执行,让他们家的人还有个可以住的地方,总不能睡大街吧!我现在还想知道要想保住房子,应该怎么办?这个孩子没有工作,所以也就没有实际的购买能力,买房子的钱是她妈出的,只是这房子在她儿子的名下!

关键看房子是谁的名字。
如果是那个女人的名字就好办了,法院可以直接拿来拍卖;
如果是她孩子的名字,就得有证据证明房子是这个女人的非法所得款买的,应属于非法所得里面的不动产。
如果证明不了,那她的孩子还是会很安心的住下去。

1 强制执行只能够执行的是被执行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够执行他家人的财产,所以说她儿子的房子是不会被执行的。
2 就算是用非法所得买的但是只要已经是儿子名下的财产也不能够被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