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如满意回复,再加50!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23:15
我在公司已五年(组长),合同一年一签,08年已到期,09年还没签,现公司要给我调换工种,我不想做了,如离职能否获得公司赔偿?

不知你的合同里写明工作范围没有?
刚才问了下人力资源,人家给我说---
被迫离职,赔1。5个月;加上未签合同,赔0。5个月,双倍;合计赔2。5个月补偿
根据:调岗,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才可以的;因此你属于被迫离职
08年1月1号之后,到现在;应该给你补偿;是1。5个月
超过30天未签合同,超出部分,应给双倍;因此是0。5个月的双倍
另外你可以研究下----
http://baike.baidu.com/view/1869885.htm看一下这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逐条完全解读

调换工种,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协商不续签。所以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补偿。

如果是平级调换,工资等级斗不变,应该没有补偿金,如果降级讲工资,可以申请1个月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