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懂法律的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3:37:54
我父母在一起15年,现在离婚。我有个妹妹(5岁),两人一直住在爷爷奶奶家,平时开销也是爷爷奶奶付的。我爸妈的房子是我爷爷买的,房产登记是我奶奶的名字。我爷爷每月给我妈3000元(我妈没工作)我爸有赌博习惯。我妈离婚什么都没要,只要我家给她10万,并说我爸已经在纸条上签字了(不知道是什么纸条)

想问问大家,这10万能不能不给?

1、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妈妈要你们家(爷爷奶奶)出10万给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就算你爸在纸条上签字同意,也无权对你爷爷奶奶的财产提出支配权。
2、你爸妈的房子,如果可以有证据证明房子的钱是你爷爷出的,而且房产证写的也不是你爸妈的名字,这个房子的产权就属于你爷爷奶奶,而不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
3、因为你妹妹未成年,大概你自己也未成年吧?因此你父母必须支付你们两人到18岁为止的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义务。而不能把你们两只甩给爷爷奶奶养。
4、他们的财产由他们自己去分,要求你爷爷奶奶给他们钱是完全不合法的

不能哦 但是你妈妈可以得到适当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