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算不算渎职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4:57:45
我去公安局办事,因为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弄丢了我的重要有效证件,给我造成比较大的经济损失,请问,这算不算渎职侵权,我应该如何维权。

应该算是渎职对工作不负责任,你可以直接找更有说话权的领导协商,让距出具一份与原证件有同样效力的证明给你,再让他们帮你补回一个证件就OK了,因为有公安局证明与领导签名担保很多事情你都可以办到,原件补回了再拿去复核存档得啦!

算,要他们承担相应责任,不要因为他们是执法者而退却,我们人民只有要求苛刻他们才会有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