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小车超车,连撞无效路边的四个行人,其一人已死亡,三人仍在治疗中,请问死者的家属能获得多少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03:28
死者的妻子是城市户口,而死者则是农村户口,但他在城市居住了六年,且办理了暂住证,请问他的赔偿金应该是按城市户口标准计算对吧,(有个1岁半的小孩,女方有残疾的父母,死者的父母都是农民,妻子且无稳定收入),具体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请详细的解释下?

如果主要责任在小车那至少是30万元以上。如果小车次要责任那也要10万以上,不过保了险的应该不会太麻烦

你这事6万一大关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粗略说下:根据2007年交通管理办法,对因车祸死忘的自然人城市与非城市户口的基本赔偿标准是:城市人:5-8万。非城市户口:2--4万(如死亡人系家里主要劳动力:城市户口追加赔偿3万元,非城市户口追加2万元,且政府一次或分期向死者家属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保障金) 现在的事和分地域,不知道你是那个城市的。
给你个建议:多拿些生活负担的证据,争取在法庭上让被告方一次性赔偿!因为有些赔偿在判决后执行起来很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