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2:10:22
本人亲戚的亲戚为残疾人A,在B公司挂名,一直以来都无劳动合同,既无工资,也未工作,B公司仅为其上着社保(大约是B公司的骗税手段之一吧),由于现在农村对无工作的残疾人有更优惠的政策,A想中止此保险而享受新政,B公司对A避而不见.
请问A有哪些权利,A应该怎么办?
A在B公司的职工花名册上,也就是某些公司为了享受国家关于使用了残疾工人在税收政策方面的优惠,把A称之为他的工人,实际上A既不工作也无工资....记得有本书叫<<死魂灵>>的,不就是靠人名骗钱吗.
A想让B公司停交他的社保,B不同意.而且不肯见他.

在农村,有许多所谓福利工厂,实际却未使用残疾人,仅给他们发极少的钱或者代上社保,让其同意名义上为某公司的工人

1、直接找当地的人事局进行劳动仲裁。用于中止这种不正当的劳动关系,有可能的话,还可向对方索取补偿;
2、到当地的民政局社政科进行投诉。停止其福利企业待遇,并追缴其偷缴的全部税款。
通过上述两点,即使不能伸张正义,至少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了。。

A没什么权利,不知道本来在B公司挂名交社保是谁的意思,如果是A本人的意思,那单位不存在对他有损利益的事情。
A本来与B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