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离职成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6:17:46
本人在发廊从事前台收银,应聘时说好是试用期是两个月,每天上班十二个小时,因试用期已过和经常加班加点而不加工资,所以我想离职,但是老板押我押金,我要采取怎样的方法才能取回押金和当月的工资呢?拜托各位帮帮忙,帮我找到解决的方法!谢谢!

你当初应聘的时候,有没有书面合同,如果有就好办,在你们当地找仲裁,告这家发廊,按你说的,你一定会打赢,而且发廊会赔偿你一切损失。

耐心等待,等发了,就走人。

你的这个问题并不是难在法律上。按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老板不能扣你的押金;2、加班加点应支付相应报酬;3、试用期已过,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当然,还有其它的一些方面。应该说,你的这个老板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以,你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要求仲裁,也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不过,建议你先查阅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后,手持条款与老板进行谈判。如果,行不通,再考虑走司法程序。

不给钱就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