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架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7:31:09
前几天和一老人打起来了,是她先动的手,我只是出于反击但是用了棍子打了她一下,在头上起了个包,她说她受了伤,并且报了警,我去了派出所呆了一天,她去了医院验伤,最后我向她道了谦,回家了,她并不严重却装重要住院,但她并没有住院,而是回了家。请问我该怎样赔偿她,多少算是合理?如果我拒绝赔偿要受到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她和派出所有关系~ 她先动的手,但是她有伤我没伤

首先,要搞清楚她受的伤是否严重,如果是轻微伤,法律上并不够得上故意伤害罪。
其次,你两人都有过错,况且照你所说,应是轻微伤,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你认为需要赔偿的话,你们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她故意想敲诈多些钱财的话,你当然可以不予理睬。就算她要告你,也是徒劳。
当然,我认为你就赔一些就可以了,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补充:有关系又如何?你不赔,他会抓你去?如果是这样,你还可以反告呢!!!不要怕,你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其他免谈!!!毕竟两人都有责任!!!

再补充:你就赔她医药费就可以了,但要她提供相关的医药费用单据证明。

这不是最常见的案例吗?陪2000到3000算是合理,多要的话你也不给,就说没钱,认错态度要好,要更多的钱就是没有。鄙视那老太太,你也不该动手,打老太太还用棍子,谁管你谁先动手,对方倚老卖老,你也没轻没重,她不就是装头痛,头晕,恶心,脑震荡,看不清东西这些吗,没有医院证明看她能叫多久。你就耗着,这种事从来用不到法律,表现点诚意,没钱下次别打架。

的确,赔偿医药费结了,但要拿到药费单据.
当然,你觉得能够接受可以多给点,其他的不用害怕.最多行政处罚,没什么.那样也许医药费都不用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