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自己想走怎么得到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4:46:09
合同没到期,自己想走,怎么得到补偿
如果是被迫离职,劳动法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现在是我自己想走,有什么办法能拿到这个补偿?

单位如果存在克扣工资、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不同意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要求劳动仲裁。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另外你可以拒绝加班(加班必须劳动者同意)或者旷工不超过15,如果单位依此为理由解除合同为违法,应负赔偿责任,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

是你自己想走,但又想拿到补偿,这是不可能的,法律是为了每个个体公平的利益而服务,而不是为某些人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