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是不是情节犯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3:07:56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包庇罪,其中的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犯罪分子逃匿或是做假证的行为,是不是要达到一定的情节,才算犯罪啊?那么,轻微的具有上述的包庇行为,能不能算是犯了包庇罪呢?
也就是说一旦是实施了包庇的行为,就构成此罪了吗?

同意楼上的观点,不是情节犯。
原因正如你所说,其一旦实施了包庇行为就构成了此罪,不需任何的严重或者关于动机,手段,结果的情节,是行为犯。至于法条中所列举的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犯罪分子逃匿或是做假证等,是用列举的方式对包庇一词所作的解释,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限于这些行为,不能以此认为其是以例示形式列举主要情节要件的情节犯。

不是情节犯
如果情节严重的,要从重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