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债务,请各位有办案经验的警察与律师回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32:42
假设事情发生在四年前,未成年人A与成年人B是从事非法卖淫的小姐,在一次买卖中,AB共同去交易,半路A发现情况不对要离开,但被嫖娼者阻拦,并说是A的仇人派来"摆平"A的,A要求让B离开,嫖娼者应允,然后向A索要钱财,A因身份特殊不能报警所以向B的朋友C借钱"解决"(C借给A的钱是属于B的),C在没有立下任何凭据的情况下借给A一百至五百元人民币,A把钱交给"嫖娼者"后嫖娼者并没离开,并要求A继续给他们钱,A在万般无奈下突遇好心人帮助吓跑了"嫖娼者",这件事情结束后A又在没立下任何借取凭证的情况下先后向B借过价值一百至三百元的财物,那么请问,如果B现在想向A索取借给她的钱,守护自己的利益具体该通过什么途径?在现实环境中这件案子的具体解决流程是什么?请各位详细些,很感谢!

B现在没有办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了。理由如下:1、事情已经是四年前的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B一直在主张权利,已超过一般民事债务纠纷的两年诉讼时效,失去了胜诉权;2、即使有证据来证明这些年B一直在主张权利,但在法庭上不要举证。如果不按实际用途来说明A为何借钱,容易形成举证不能;如果按实际说,又不受法律保护;3、先后两次借钱都没有证据,B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除非A承认欠B的钱,然后给B打一欠条,然后,B用这个欠条作为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到法院提起诉讼,有欠条证明A确实欠B的钱,有日期证明B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是可能胜诉的。但诉讼涉及的金额太小,法院一般都不会太快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