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要约能履行吗?请律师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2:19:40
别人欠我7万元,当时双方签订还款协议时,注明此款于元月7日还清,如果到期不能还款,每逾期一天对方支付我欠款总额5%的滞纳金。可是到现在这款也没还给我,我想起诉。我想知道,这样的约定法律上能支持我吗?
我当时和对方签订协议时是在对方所在的城市,现在我可以在我自己的城市起诉吗?如果当时不要写滞纳金而是违约金,法律上是不是就没有“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借贷利率5倍的限制”了。

首先,你的债权到期日到现在有多久?如果超过两年,你已经丧失了诉讼的胜诉权了。
第二,你的合同条款里面,是否都是不违法的?例如对方借款,是用于什么地方,是不是违法行为,你知不知道。
第三,你合同上订立的滞纳金,是否超过银行同期借贷利率的5倍,如果超过了,超过的部分法律上是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