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友同居四年,曾流产一次,现分手了,请问我该向他索要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16:04

看了你的问题觉得你很可笑,那是你两个人的事情,你早干妈去了,还索要补偿,不觉得难受啊,再一起的时候我想应该是你们两厢情愿的吧,不会说了

不应该,你早干嘛去了!又没人逼你这么干

你们要是离婚,估计还有赡养费的说法,但是你们只是同居,我想他要是给你补偿算是出于道义和责任,如果他不给,你也不能强求吧。毕竟他没有强迫你做什么,你们的恋爱也没什么法律保障吧。

你可以要 但他会不会给就是个问题了

我劝你 如果你确定他不会给你钱的话 那么就别要了

这样比较明智 会不会给你补偿完全取决于他的为人

不过我觉得他会对你很反感

你这个要求很难啊
如果是我我就不给了,除非周围很多人施加压力。单独解决的话很难很难
人家也没犯法

补偿?咳,感觉多么虚伪的爱情啊。
爱是需要付出的,四年来有一个人陪你度过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