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3年,但是下面的沙子被挖走了,农民有权利要沙子钱吗?内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2:28:17
两条2米多直径的市政工程(成都市区的饮用水主管道),大家可以想象要挖多少石头和沙子,因为我们那里地质是0.5米到1米就全部是沙子,沙子有5米,下面是石头,
但是我们又拿到赔款了,一猛田1200多(这个都给了),第一年的,第二年就600,三年就300,(后两年没有给)
但是挖的沙子现在是承包商和村上要了,少说有500万,(我只是说我们那村)
我想是不是我们农民也有这钱的份?
如果该是农民的,有法律依据吗?
如果是别人要我们就不追究,如果是我们的话,我就要民高官了
他修一年就修好了,我们可以继续种田,后面两年是赔减产的损失,
谢谢懂法律的朋友。
因为他回填,所以以后表面上基本和以前一样,但是这几天天天都在挖沙子出去卖,因为这是村上出面的,村上有权利把集体的东西变为私有吗?(明显变相私有),而我们农民就拿到一共不到2400的赔款/每孟田。

我国的土地是不可以规个人所有的。只可以规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征用土地,并给了减产赔偿款。应该认定为是合法的。你无权主张沙石的赔偿款,因为沙石不是你的。

如果你认为村委会在处分土地时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村委会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民告官是很艰难的。无论你是赢还是输。到最后输的还是你,所以劝你考虑清楚。

这个补偿很难,但是这违犯国家的土地保护制度,你可以向政府投诉

这个问题涉及到市政管理。你只是拥有承包全,沙石不是你的,你没有所有全…也就是说你没有直接分钱的权力,但是村里的钱是要分的,并且因施工而导致您没能正常种地的责任,受益单位要负责任

你只有承包权,没有所有权,不可以变成共有的,因为这个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祝你好运.

同意楼上的看法!〔^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