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2:41:59
有哥弟俩人,母亲于1977年7月去世,哥于1983年5月去世,父亲也于1986年11月去世.哥去世时留下有妻子及俩个儿子<一个6岁,一个4岁>,哥妻于1984年11月离家出走<即改嫁>,1985年8月哥妻将自己及俩个儿子的户口迁出<途中哥妻的户口于1989年8月又迁回弟家中>,至今有二十多年了.
父亲去世时,<哥弟当时未分家>,只留下旧祖屋三间一厅及二间杂屋<约140多年的旧房>建筑面积约110多M2,并留下债务贰千多元.这个债务是弟用多年的时间才偿还清<哥妻及他俩个儿子均未出钱帮助偿还>,1989年至1999年间,弟将父亲留下的旧祖屋全部拆除,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和自留地上建有新房一栋二层,面积约200多M2<其中一层经粉刷可居住,二层未粉刷>,哥妻及他俩个儿子也未出钱出力助建.二十多年过去了,哥的俩个儿子长大了,请问这样的情况而言,如果哥的俩个儿子要求分财产给他们,作为叔叔是否要分给他们?哥妻及儿子是否还有继承权?<1985年8月哥妻将自己及俩个儿子的户口迁出,随后1989年8月哥妻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弟家中.他俩个儿子的户口至今未迁回.仍然在外!
这样他们还有继承权不?>,如果要分,那债务又怎么办,当年<1986年>的壹佰元大于现在的8倍,<况且他们并不想回来与叔叔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
注:请问继承法中有哪些规定?

首先哥哥可以继承母亲名下的遗产,是法定继承.哥死了可以有他的父,妻,子女继承.因为哥先与父去世,所以发生代位继承,也就是本来应该有哥继承父亲的那份有他的子女继承,在你拆房时他门知道权利受侵害没主张权利,过了两年法院就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