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的误杀,算有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11:05
如果我拿着水果刀在阳台上削苹果,有一个人不小心撞上来,导致刀被甩了出去,并杀死了楼下途经的人。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

1、我国刑法中没有“误杀罪”,和其相近的罪名是“过失至人死亡罪”。

2、《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属于意外事件,不算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16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但是民事方面就要看死者家属的意愿和法院调解了~~~

你的叙述过于简单,但是仅从你的叙述来看,我觉得是属于意外,这不是疏忽大意,也不是过于自信
。刑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当然,刑事上的意外,并不等于民事的不赔偿。看死者的近亲属是否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上我觉得是无罪,即刑法十六条的情形。

你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