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江苏常州的工伤案件,紧急咨询法律专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0:00:31
各位专家好,我叔贵州的,今年40岁,在江苏常州一家物流公司当随车搬运工,负责给指定的啤酒厂搬运啤酒。一次在随车出差送货途中发生车祸,致头颅破裂颈部折断,经在当地医院简单医治后出院,现头颅基本痊愈,但颈部尚保留有钢钉固定颈椎骨且终身不能取,吃饭功能困难,只能吃流食。他委托的代理律师带他到医院作伤残认定,等级仅为八级;据他的代理律师称,因他是属于物流公司驾驶员雇用的临时人员,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认定为交通事故。现一审法院判决下来,只判赔偿5万多元,我觉得疑点重重,就让他别签字,继续上诉。现在二审即将开庭,请问我该如何帮他?另外,再请律师帮忙回答几个问题:

1、 据上述伤情,你觉得八级伤残合理吗?

2、 只能认定是交通事故吗?

3、 按我们贵州标准,这种情况估计能赔偿多少?

万望解答,谢谢。

八级伤残是否合理不好说,如果你觉得不合理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从95年劳动法以后,尤其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后,就没有了所谓临时工的说法,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并且是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一般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