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谁能给我关于现代女性不再需要为平等斗争的辩论材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1:20:03
我现在在新加坡,老师给定了“现代女性不再需要追求平等”的辩论题,我是正方。谁能给我一些材料?中英文都可以

男女平等教育表现突出
在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的大背景下,女性要想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单凭一句“男女平等”的口号远远不够,不断地充实自己才是竞争的有效手段。据了解,普通高中在校女生占50.07%,比1995年提高了3.37个百分点;高等院校女本科生、女研究生比例在2000年的44.2%和39.6%的基础上有较大提升;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女性管理人才12549人,女性专业技术人才60431人,分别占总数的32.9%和53.7%。

此外,许多妇女通过自主创业彻底摆脱了贫困。截至2004年底,全市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妇女占31%,比2000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
旧时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夫妻间男为女主,可随意打骂休弃。建国以后,随着文化教育和集体生产的发展,女子同男子一样参加学习和劳动,社会地位得到提高,男女平互助互爱之风大大发扬。
妇女和男子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是朴素而平等的。私有制和阶级剥削是男女不平等、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根源。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公然实行男尊女卑、夫权统治。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比古代有显著的改善,男女平等也被奉为一项法律原则。但是,这种男女平等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虚伪性。原则和实践、法律规定和现实生活之间也有很大距离。故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消灭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一切歧视、束缚妇女的反动法律。在宪法和有关选举、劳动、教育、婚姻家庭和继承等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中,都鲜明地体现了彻底的男女平等的精神。男女平等是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男女双方在结婚和离婚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夫妻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也是平等的。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种种原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男女两性在实际生活中的地位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重男轻女,歧视妇女的旧传统、旧思想还有一定的影响。为了坚持男女平等,要特别注意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从法律上的平等过渡到实际生活中的完全平等,是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长期任务。
男女平等至今已经完成,是以现代女性追求平等的时间不如放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