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4:20:33
弟弟小时候(未上学)在附近一所小学校玩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下水道,不幸去世,因为当时家里也不懂追究什么责任,所以一直到现在有朋友说是可以追究学校的责任。请问事隔不到二十年,是否可以追究这所学校的责任,以求索赔?

理论上是可以的。
但是,因为当时没有保留证据、证人,现在很难取证,没有证据的支持,起诉要求赔偿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就是说你弟弟在没有上学之前到学校去玩耍,掉到下水道里了?
是这个意思吗?
如果是的话
你弟弟当时与学校没有什么关系,而且他比较小,监护权在父母,所以学校应该没有什么责任。
当然,如果你们以学校侵权的形式来请求学校赔偿的话,有可能还能到法院闹闹。但是时间太久远了,反正起诉是可以的,要看一下法院怎么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