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加班费应该按照基本工资还是全部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48:42
工作期间因职务调整,我的工资提高了,但是没在合同中注明,实发工资比合同中写明的要高,公司可以把实发给我的工资解释为包含加班费,我还能要加班费吗?需要什么证据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算加班费应该按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全部工资作为依据计算。

LZ:(1)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就按合同标准计算。(2)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工资表中有基本工资、补贴或者津贴按这些计算,工资表中有绩效项是要去除的,建议公司把工资和绩效工资分开做。(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资表中没有区分各个项目,就按最后总额计算。(李蕊)

工资是工资,加班费是费,性质是不一样的。工资是基本的养家的,是正常劳动应该得到的。加班费是付出额外的劳动得来的,如果在星期六、星期天加班,要发工资的二倍,在法定假日要发三倍工资的加班费呢。
建议你有时间的话下载《劳动法》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