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抚慰费这一费用保险公司会负责吗?发 生 交通肇事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5:35:13
发生交通肇事罪,精神损失抚慰费这一费用保险公司会负责吗?

在斑马线上撞死一位77岁老人,主动报警叫救护车,抢救无效,死亡,负全责,所有证件,强制保险都齐全,
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失费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车祸后赔对方的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一般不赔偿。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所以无论法院判决被保险人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很遗憾,法院如果已经判决,一般就应该遵照执行。问题是,许多法院并不一定全部支持交通事故受害者或者家属的精神抚慰金的请求:
现在就你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交通肇事罪为刑事犯罪,在交通肇事罪的罪名下,由于加害人将会或者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法院一般不支持受害者或家属的精神抚慰金的请求。
第二,此时,需要受害者或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赔偿”之诉,此时,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害者必须此时提出精神赔偿请求。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一般都会发生精神损害赔偿。
第四,斑马线上撞人,而且已经确定为“全责,”那么,非常遗憾,精神赔偿发生的可能性为百分之70,而受害人已经死亡,后果极其严重,那么精神赔偿发生的可能性为百分之百。
第五,死亡赔偿金的最高额为11万,其实,已经是对死亡者家属的一种实质性补偿,精神赔偿应该考虑到这点,所以,如果造成对方死亡等极其严重后果的,法院一般会判处1到3万元左右的精神赔偿。如果是伤残,按照级别和情节,一般只会判处1千到1至2万元的精神赔偿。
第六,若是法院判决,就应该执行。如果法院判断有误,可以提起上诉,但维持原来判决的可能性很大。
第七,保险公司赔付的范围,一般在保险合同中写的很清楚,如果保险公司不赔,你把保险公司告法院,法院审查的也是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所以,你应该马上看一下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比如有没有“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责任,但精神抚慰金除外”这几个字,如果精神抚慰金除外的表述在你们的合同中出现,你已经在合同上签字,表示你同意了合同内容。
第八,“禁止反言”原则,也就是说你和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