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情债该怎么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6:36:26
我和男朋友是中专同学,恋爱七年,毕业同居五年我养他四年(包吃包住包花钱包家务),其间堕胎两次。现在他移情别恋,另他家人也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请教男同志:我可以不求他上进学知识,不求他勤快干家务,不求他工作挣钱,只要一心一意对我,好难做到吗?男人都是这样的吗?有不这样的吗?
请教律师:他说给我补偿,打了欠条并按了指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没用地!
收毛啊,我是那男的多好啊!
忘了他!
债不要了!
找真爱去!

谁让你们不结婚同居啊,现在的女孩子不知道都怎么想的,悲剧是怎样诞生的知道吗?是因为自己!不知道你是否明白!

男人大多都这样,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别指望拉,拿起法律!!!
维护女性权利!!!!

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我觉得没有必要闹到最后把事情用钱来解决 你都养他这么多年了 真的在乎钱吗 就算他给你补偿了你心里就好受了吗
现在这样的男人真的不少 不过在没结婚前能看清他的真面目也算值得 这种男人活的永远不幸福 谁和这种男人在一起谁就是上辈子缺德这辈子还债来的 还完了我们就可以潇洒的离开了

本人是男的!
我对你那位男的感到可耻!
我祝福你幸福 !
我觉的可以式式看!
如果你不是式式看怎么知道能成是不!
加油,希望你能成功!

身在福中不知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