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么做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18:08
因医疗纠纷将医院告上法院,一次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为不构成医疗事故,我方提起二次医疗事故鉴定,但在还没有鉴定时候由于其他种种原因又不想鉴定了,向法院申请撤消二次医疗事故鉴定的请求,可是遭到法院拒绝,理由是我们已经提交了再次鉴定申请就必须要做完,请问高手知道法院这么做合理吗?
还没有签字,也没有摇号,更没有付钱,因为法院一直拖着什么都不办,拖了一年了,所以我们不想再鉴定了~

如果已经摇号并抽签,经你签字确认了就不能撤销了。不过你可以找到鉴定部门去说你不想鉴定了。看是否可以撤销。

法院有其特定的法定裁量权,其这么做没有超出其的职权范围。因此,别人不能以旁观者的身份随意干扰司法操作!

法院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有违法律的原则的。申请鉴定实际上是举证的方式之一,诉讼当事人有实体和程序上处分的权利,所以如果不想申请鉴定当然也有撤回的权利的。法院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当事人的处分权。当然不排除法院用这种方式拖时间或者是有好处啦。

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