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22:18
我老公和别人打经济官司,欠人一笔钱,我家只有一套住房,但这套住房是建筑商在建房时就将两套住房合成了一大套(不是我们买两套自己改的,是我们买的时候就是一套,房里的设施也是按一户人家的使用标准设置的),可开发商在办房产证时不知为什么给办成了两套房的房产证,现在法院非说我们是有两套房的人,并上门开将我们其中的他们认为是一套房的房间拍了照,做了评估。让我老公去法院签字认可他们的评估,然后他们就好拍卖。我老公不认可,他们说我老公不执行判决,司法拘留十五天,现在我老公已被他们送到了拘留所关押了三天了。。。我问了法院的人,关完这十五天会怎么样,法院的人说照样立即拍卖我们的房中他们认为是一套的其中的几间。现在我有几个问题请教大家:
1。我家现在的房子如果是照法院的说法,砌个墙在中间分成两套的话,那两家人的基本生活设施都不全。法院划分给我们的住的地方没有卫生间,他们拍卖的那边没厨房,厨房的下水在我们这边,他们那边有两个卫生间。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们的生活都没法保障,法院能拍卖我们的房子吗?
2。我听人说如果法院因为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关押十五天后,是可以给被执行人一年的时间去偿还债务的,但现在法院把我老公关了,说等他出来后还要再马上拍卖我们的房产,法院这样做的合理合法的吗?(我们知道和我们打官司的人是认识法院的,而且我们从法院的其它朋友那得知这次我老公被关押也是专门整他的。
3。如果真要拍卖,法院会收取我们拍卖款的多少做为法院的手续费?

对于:
1、确认房子是几套的唯一依据是房产证,不是设施。
2、法院的做法符合现有的程序
3、按实际支出收取

还人家钱不就没事了吗?有什么理由不还钱,别人的钱就不是劳动所得。欠人钱不还去死吧。

想办法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