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捡来的钱买彩中500W失主要中奖者退还遗失50无及中奖的500W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08:03
如果我今天在路人捡到50块觉的今天运气不错,就一口气,买了50块的体彩,
但没用捡来的50块而是用的自己的钱买的,心里想,如果不中反正捡到50块,也不亏,结果真的中了大奖,后来失主找到我要我管还50块,同时由于,我在保管他那50块时由于这50块产了了获利,提出要分这个巨奖,而且我也对朋友说过是因为捡到钱才有信心一次花这么多钱买彩,所以失主以此为依据说是因为我捡到他的钱才这么好运,要多分这份钱。我想知道失主要分钱有法可依吗
或类似的事有那些法律参照

在路上捡到50元是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行为。如果用此不当得利行为进行营利,那么在通常情况下,所得的可预知利益应一同归还失主,即所得利益的原所有人。但如果不当得利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高于可预知利益的利益时,所获利益归不当得利人所有,原来的50元仍应归还原所有人。当然,不当得利后进行营利后,损失了那50元,也要自己掏腰包还给原所有人。
我国的《民法通则》中所有权的不当得利部分对此有相关的规定,也可以参照王利明著的《民法》。

五十元退还施主,五百万自己留着。
正常情况下五十元不可能产生五百万的收益,五十元到五百万有中奖者的个人决策判断及一定学行为所产生的,虽然该行为具有偶然性。
反之,如果没中奖,五十元也应该归还失主。

要中奖者退还遗失的50有法律依据 但要求中奖的500万也算他的利益所得非但没有法律依据 简直是笑话

1、从法律上讲,涉及一个特定物和普通物之间的区别。钱是一种普通物而不是特定物,你用50元买奖券,就是普通的50元,即使用的是捡到的那张,也不能认定获得的利益归他。
2、从利益和风险的平衡上来说,如果你没中奖呢?难道他就不要那50元了吗?不会。因为用50元买奖券的风险是由你来承担的,当然利益也归你。
3、从法律上讲,他要回50元的依据是不当得利,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返还的是本物和孽息。(比如,你将50元放在了银行,产生的利息。或者捡到一头牛,下了一个小牛)。而这中奖的钱不是孽息。

放心吧。

这念头啥新鲜事都有啊还! 头一回听到这事!看来钱对一个人的需要是什么都会发生!期待着更好笑的笑话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