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二审庭询谈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6:31:06
我在十四年前买了一套本村老房子。 现在卖主又想来要回房子。
县级法院一审已经判我胜诉。
对方不服,再次上诉。
现在我接到传票要求我出庭, 庭询谈话。
请问, 庭询谈话是否相当于开庭? 我还有可能败诉么?

谢谢~!
谈话,算不算代表法庭已经开庭受理这个案子~!?

谈话当然表明二审已经受理了这个案子,程序已经启动,不过不是开庭。
有可能开庭,也有可能就不开庭了。
有可能通过谈话然后不开庭就书面审理判决了。

理论上你有败诉的可能,但看实际情况,你不太可能败诉。

十几年前买的房子要要回去,太过分了吧。

不是开庭,是调查与案件有关的一些事实,也可能正确您的一些意见,建议律师陪同。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可以这么理解,但是也不完全是这个意思,因为一审判决后,原被告任何一方不服提起上诉,法院依法都必须受理。当然了,二审法院已经开始调查有关事实,可以肯定的讲,二审法院不仅受理了该案,而且已经开始审理了。

庭询谈话不是,败诉也不是没有可能,要看对方的证据是否对你构成危胁了.

一般来说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同时代表法庭已经受理并开庭审理 。为了稳妥起见,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调查取证依法维权

不是, 让你去主要是协调,不要太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