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请求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0:20:34
请教各位,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现在开庭了.但是被告不承认我2008年在该公司上班,只承认我2007年在那里上班,说我和公司也不存在劳动关系了.我实际是从2006.10.16进入的该公司,直到2008.11.28才离开的该公司.我提交了相关的 证据.有工资单.工作证.但是对方不承认那是该公司的.说上面没有公司的盖章.后来就休庭了,让我收集更多的证据来证明也和公司存在的事实的劳动关系.我现在又收集了一些新的证据.有公司2008年8月份的派工单一本,上面有公司的单位名称以及记录了我们每天做的 事和班组长及质检员的签字,班组长还在公司,质检员已经没有在该公司了,还有我收集了现在还在我以前公司做事的同事和我通话的电话录应,大概的内容就是叫他们证明我2008年是不是在那里上班及
我现在还在叫我以前一起的一个同事帮我写个证明,证明我2008年在那里上班,他做到2008年底就也没有在那个公司了 ,这些能作为我和原用人单位已经存在实际事实的劳动关系吗?如果到时候对方又不承认,我该怎么反驳?请交各位帮我解答,分不多,望以后在补上

1、首先你要清楚人证的效力是有限的,你需要的是提交书面证据,对于你说的班组长签字的派工单,因为见不到实物不能确定,但是如果和你所说一致的话,是可以认定的。
2、录音证据要求是很严格的,你所说录音中的大概内容就是叫他们证明你08年是不是在哪里上班,那要看对方在录音中如何陈述的,而且这些都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3、你离开公司时有做过工作交接吗?有交接单吗?是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对方提出的?还是自动离职的?有书面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吗?再或者有08年你在以公司名义向客户或者其它人联系的工作记录或者相关文件吗?

想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主要用到以下证据:劳动合同书、工资单、出勤表、社保清单、工作证、工作服等!这些实物性的证据的证明力会大很多,言词方面的证据证明力是有限的!一般来说,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是比较容易的,更重要的是要找能证明你诉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