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登记证件注销5年列为非正常户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4:16:40
我2004年在成都青羊地税注销了一家个体工商户及税务、银行帐户,然后在同市的成华区注册了其他名称,到2009年我现在准备更换地税登记证件,被告之被青羊地税列为失踪户(非正常户),我手上的5年前的注销证明是无法找到的,地税的专管员就说需要我补齐这么多年的税,天啊,这不是黑吃吗?
首先,2004年我在成华区注册时,并没告之我为非常户,到5年之后才说,还要补税,前后不一致;
第二:非正常户在三个月后自动会被注销登记证,我为什么还需要交这5年所欠税。
第三:登记证在三个月后被税务机关注销后,连年检都过不了,我还怎么经营?那我都不能正常经营,何谈补税?
第四:2004年收税是一所,现在是七所,我的注销资料就被税务机关搞掉了,现在给我来载一拓,还要罚款,地税机关太不地道。

最重要的是,象我这种情况倒底怎样解决才比较好,给钱罚款我是不愿意的,因为根本不是我的错,求各位大侠支招!

像这种情况等于上了地税局的黑名单,太冤枉了!!!!!!
你只有和地税局的管理员好好沟通一下,说明情况。

实在不行,做一个变更,将法人代表的名字换成你的家里人。

注销的流程是先国税,再地税,最后工商营业执照!
请问你的国地税注销通知书还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