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的工资发放及带薪休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38:25
我与现在的公司签的是5年的合同,我2007年7月到现在的公司工作,于2009年2月20日交辞职报告到公司人事部(我现在所在部门领导未签字),交了辞职报告以后我仍在原岗位继续工作,有以下问题:
1、我公司的工资发放是每月15号发当月的工资,那么按照合同法我交了辞职报告到3月20日可以离开公司,那我在3月15日能否拿到工资?
2、我2009年的带薪休假已经在2月2日到2月6日休完,按照我公司的发放时间要到3月15日发工资时才能发放,那么现在我交了辞职报告到3月15日能否拿到该带薪休假的钱?
3、我的档案资料等能否拿到手?
4、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公司一直都没有给我一份?
5、有没有需要注意的问题(保护自己的利益)?
请各位朋友帮忙指点一下,拜托了!!!

1、你不但3、15能拿到工资,15-20日的工资公司也要给你;
2、带薪休假的钱也可以拿,否则怎么叫带薪;
3、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能以任何理由扣留员工的证件、押金、档案、社保等
4、合同没给你没关系,你们的劳动关系还是容易证明的,有没有合同没区别;
5、只要提前30日提出辞职,公司无论是否批准,你都可以离职,且要回所有工资,注意与单位的工作交接,如果公司不给你安排工作交接,你要求他们给你一个书面的说明,或者,你发一个辞职已经30天,离岗的说明,要有人证、物证,以证明你确实提交了辞职报告,以免单位以未交接为名要求你赔偿损失。

一,能拿。二,能。三,应该,但对方可能不给。四,你准备好资料,找当地律师问,他会告诉你怎么做。你在找劳动仲裁。一切按法律程序走。就有希望。

1.3月15日 可以拿工资但是部分工资 应该发放的是你15-20号这5天的工资
2.可以拿到带薪的钱
3.档案应该在人才中心
4.怎么可能没给你呢?尽快要回来
5.没什么要注意的了 走时把工作交接完 在把自己的东西拿完 拍拍屁股走人~~~ 呵呵!!!

、3、15能拿到工资,15-20日的工资公司离职时给你;
2、带薪休假的钱也可以拿
3、新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能以任何理由扣留员工的证件、押金、档案、社保等
4、合同没给你没关系
5、只要提前30日提出辞职,公司无论是否批准,你都可以离职,公司在三天之内必须清算完所有的工资。注意与单位的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