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不过户,字据的有效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2:17:43
情况描述:
哥哥写字据把房子卖给妹妹,不办理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房子是哥哥婚后买的,不想告诉妻子就把房子卖给妹妹。因为好像知道房子算夫妻共有财产,不想找妻子一起去签字过户给妹妹,所以打算写字据算是卖给妹妹了。

如果哥哥去世了,这个字据还有效吗?这个房子在法律上归属谁呢?

房屋归妻子所有,哥哥死后,依照继承法,房屋归妻子.
此外,我国的物权变动的原则是登记生效,依照楼主的描述,此次的房屋买卖并没有进行登记,依法是不生效的,因此,根本没有产生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其次,哥哥的房子是与妻子婚姻期间购买的话,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必须双方共同处理,即使一方的名义处理的情况下,事后经过妻子的追认也是被认定有效的.但是,依照楼主的说法,哥哥的卖房行为是一方的无权处分,所以其行为产生的结果也应该被认定为是无效的.
哥哥现在把字据转交后,字据本身只证明了无效的双方交付行为.如果妻子提起诉讼的话,法院应该会判定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让妻子返还妹妹交付的买房金额.
所以现阶段的房屋归属仍是归妻子所有.

婚后买的房卖给妹妹,因为属共同财产,因此必须征得哥哥妻子的同意。但如果哥哥背着自己的妻子签了,妹妹也付了钱,交易行为基本上已经完成,这个字据还是有效的。就是哥哥去世了,这个字据还是有效的。
不过,哥哥妻子有申请协议(即字据)无效的权利,法院也会积极支持。

因为房产属于哥哥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未经夫妻双方共同同意,买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哥哥去世,房子在法律上属于哥哥的妻子及子女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