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跑的业务公司不给提成,还要我承担全部运作费用,我该怎么办?精华答复加倍给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31:45
首先,谢谢大家好心关注我的问题,这里表示感激,下面内容较多,事情叙述可能颇为繁杂,请谅解,谢谢您的帮助。
我在一家金融IT股份有限公司做销售,主要是做建设银行金融应用软件研发和服务,从08年1月开始学做市场,之间有各种借支费用来给运行业务,包括了机票,招待建行领导吃饭喝酒唱歌,以及送土特产,烟酒茶叶什么的。之前在合同中也没有提及提成问题,在一年的公司销售政策调整中也一直没有定论。在年初根据区域大约140万的订单内部消息,给我们新人定下了200万的任务,并表示一定能完成,2008年由于各种灾害和奥运会的展开,有很多延期,但是到了最后,公司年初预计的项目全部签了下来,年底签下了150多万。
2008全年以来,公司都没有定下销售的提成书面文件,就是在我们的合同中也没有提到,另外强调一下!:公司同我们签了合同,没有给我们留一份,全部上收了。只在我们进公司的时候说过07年的提成是5%,另外还有的3%是市场运作费用,如果市场运作超过这个费用就从各人提成中扣,并口头分配各人的任务理想任务,作为新人我是200万,其他同事各人不同,2008全年下来只有一位老同事全额完成了理想任务。
这里我想请问的是,这样的情况下,辞退了我,是否有提成?
据说不给员工留一份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那么这如何证明?(公司完全可以说我弄掉了,别的留在公司的同事估计又不得站出来证明,谁想毁自己前途啊)
另外公司在不打算给我给我提成的情况下,准备将我负责区域内的全部市场费用算在我头上,辞退我后还要我倒给公司钱。这样……我怎么办?

在此谢谢您看完全文,期待您的回答!如果有疑问请提出,如您能有深刻的回答,我将再奉上加倍分数!

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只有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及仲裁事项:
1、首先要解决的是关于“提成”制度的认可问题。这在企业的分配制度中属于计件工资的范畴,即按你所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国家认可的分配制度,没有规定工作量的说法,当然如果企业有规章制度则另当别论。但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公司里肯定没有制度的书面文件,仲裁时是无法举证的,仲裁机构只能按惯例或劳动者的主张判定。
2、市场运作费由个人负担的问题。市场运作费规范的说在公司财务属“营销费用”和“接待费”,是公司营运成本的一部分,与员工的行为表现毫不相干,由个人承担的说法或做法是违背财务制度的,更不符合国家薪酬分配的规定。劳动仲裁机构是不会支持这种主张的。
3、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公司绝对不敢说你弄丢了,否则,你可以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公司没有把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你一份,是违法行为,但合同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仲裁时,你可以列举给你造成的损害1、2、3.......
5、仲裁时是需要证据的,你尽其所能收集有多少算多少,没有没有也不要紧,按有关法律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仲裁会责令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6、仲裁不利你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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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特别注意收集证据,虽说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但,多数时候单位会耍赖,所以,凡是你能想到的都可以收集,正如昨天我所说,先到仲裁部门咨询一下,他们会告诉你应该准备些什么材料或证据。

这种情况通过正常手段一般得不到问题的解决,
只能黑吃黑,通过另外的手段进行解决.
如拿到客户给你公司的钱后,你先把钱全部扣下来,存在一个专门的银行户上(最好新开的),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