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16:19
我有个朋友年前捡了个钱包,钱包里有一张银行卡附有密码的。我那个朋友就去柜员机把钱都取了,一共有一万多元。。前几天被公安局查出来,被拘留了,取出的钱也全部上交了。听里面的人说要三万来赎。不然就要坐牢……
请问各位法律高手,这事应该如何来处理,是出三万了事,还是打官司呢?
是犯了什么法?如果坐牢,要坐多久呢? 另外银行卡与信用卡是一回事吗?应该不会上升到信用卡诈骗吧?

你朋友的这种情况触犯的是刑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因此,你朋友可能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刑会2年左右,即坐牢2年左右。
公安机关如果按犯罪处理,出3万元也是没有用的,本身这种犯罪就是要判处罚金的。并且不会低于法律规定的下限,即不低于2万元。

所以,建议你打听清楚情况,不要花冤枉钱。

确实触犯了刑律,可能被判刑。

明显的盗窃

按法律讲,是要判刑的,我想公安局为了抓收入,交三万了事吧
这种事情还不是公安局说了算。

捡到银行卡不算犯罪,拿着捡到的银行卡去取钱,那就构成盗窃了!
盗窃金额10000……构成数额巨大了,起板就是3年。

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公安局立案侦查,先拘留,然后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然后你朋友就会被逮捕,然后检察院起诉,然后法院判下来,你朋友就要开始正式坐牢了。
如果警察局的人真的可以收3万块钱就不坐牢的话,那可就太便宜你朋友了啊。并且他们这么做是违法的。不过可以试一试……但一定要留下警察局收钱的证据。否则万一人财两空呢?

我是觉得,有本事做,就别怕坐牢。走正规途径吧。
认罪态度好、赃款统统追回、取得失主原谅、跟法官打通一下关系的话,也不是没可能判缓刑的。

已经触犯刑法。
看这种人也是贪小便宜的,所以不舍得出三万就等着坐牢了,而且。。。
看你朋友的运气,如果该公安部门依法办事,那么就要收到法律的制裁了。也正好让你朋友知道什么叫犯法什么叫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