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作案交通工具收缴法律条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17:56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而在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往往在侦查阶段就将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所用的器具作为犯罪工具予以没收,笔者认为这样做是不正确的。

看法院判决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