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币收缴凭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1:02:39
今天我去银行汇款,带去的钱中有张20元人民币被发现是假币,被银行没收了,然后她给我开了张“假币收缴凭证”,并让我签了名。
那张假币识别人找给我的,我也不知道那是假币,我是受害者来的。

请问:那张假币收缴凭证会不会有影响,比如会不会记我过呢?
好担心阿~~~

楼主说的不对,银行属于金融机构不属于鉴定机构,金融机构鉴定为假币的,应2人以上当面盖假币章并予以收缴,同时告知当事人权利,并开具《假币收缴凭证》,而楼主所说第十三条是当事人可以持假币收缴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的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假币的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 《货币真伪鉴定书》和 《假币没收收据》. 不知道看懂没有,一个是收缴凭证,一个是没收收据

那就一欠条 把你那玩意拿走了 因为它不合法
第十三条 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 《货币真伪鉴定书》和 《假币没收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