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的土地合法吗?如何获得地亩补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8:46:20
我是2005年承包的40亩可耕地。当时由村委会主持的公开竞拍承包会,乡长,村民代表参与,乡司法所公证。当场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期25年,租金全额付清的。就是没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现该土地没有发过地亩补贴,到乡财政所询问;说该土地在土地普查时没有申报。到乡土地管理所申报时,说应由乡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申报。未能获得批准;理由是补报后乡财政无力承担地亩补贴费用。 请问我还能获得地亩补贴吗?

国家取消农业税并施行补贴的政策是从05年开始的,补贴金额的依据是耕地面积。在农村的实际情况中,因为在收取农业税以及乡统筹、村提留时也是以耕地面积为依据,某些村就故意隐瞒面积以达到少交“公粮”的目的。你现在承包的土地没有享受到补贴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每年的初春,乡政府都会对各村的耕地进行一次普查调整,因为农村的实际是上年秋天时部分农户人口发生变化或者国家对土地的征用等原因承包地亩也会有一些微小的变动。对新开垦的荒地经验收可以变做耕地的也该重新丈量获得补贴。你可以趁此机会向村委会提出变更,村委会提请乡政府核实报县级土地财政部门批准。能否批准这要看是不真的是新开垦的荒地了。
各种种粮补贴和粮食直补是中央和省级财政的钱,乡财政不用掏一分钱,所以也不存在乡财政无力承担的问题。
至于这块地享受了补贴后,你作为承包人是否该享受,就要看当初你与村委会的合同怎么约定的。若诉诸法律的话,我想按照“对等”的原则,若当初这块地的农业税是你负担的,现在的补贴就该你享受,若不是你交的,你就不该享受补贴了。若合同没有约定,你可以与村委会协商签补充协定。

合同当然有效,合法,乡里和土地管理所都是推托之词,你可以向法院申诉的,可以得到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