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将近一年了 还没签劳动合同 请问公司是否违法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4:16:48
我是08年3月1号上班的,公司说试用期是3个月,但是到现在公司都没和我签合同。我看见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是这样的么?是不是公司现在就要向我支付2倍的工资了呢?
我们公司是08年2月份才注册建立的。现在全公司的人都没签劳动合同的。
我想知道公司是不是应该向我支付二倍的工资,是不是可以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

兄弟,趁未满一年的时候,赶紧去仲裁二倍工资吧,满了一年的话仲裁员就不得支持你了。
当然前提是你得搜集好你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入职的日期离职的日期。不然单位说没你这个人你就吃亏了

如果你满了一年了,仍在单位工作却未签合同,这才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满一年的第二天,就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之日,如果这天你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许,但你仍在单位工作,就可以要求订立之日到你离职那天止的二倍工资。
打个比方,你09/3/1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肯,你在09/4/1离职,你就可以要求09/3/1-09/4/1期间的二倍工资。

因此,你现在还不能要求二倍工资。本来没满一年你可以要求二倍工资的,不巧的是啊,明天后天是周末仲裁会不上班,过了就是3月喽,你没那个命哪。。。。

过了09/3/1可以跟单位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09/3/1起开始计算的,前提是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