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问题,哪位高人能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6:29:46
泰新公司为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目前主要经营花卉种植和土特产销售。2008年资产总额1500万元,从业人员80人,对不同经营项目分别核算,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其中花卉收入1000万元,培植花卉新品种技术转让收入100万元),各项成本费用2500万元(其中花卉种植成本费用800万元,培植花卉新品种技术成本费用30万元),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已预缴100万元,问汇算清缴时应退(补)多少?

首先,泰信公司应纳税所得额显然已远远超过工业企业小型微利企业30万元的标准,所以不得申请成为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其次,花卉品种技术转让收入未超过500万元,可以免税。

第三,培植花卉新品种技术成本费用30万元,可作为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50%

故:年度汇算清缴应纳企业所得税:
(3000-100-2500-30*50%)*25%=96.25万元。

2008年度已预缴100万元,多交3.75万元,应于2008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