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我们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但我们都希望孩子跟自己,我是女方,我有优先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37:39

是根据双方的应有条件
哪边条件适合,就会有机会得到抚养权
女方仍需努力

孩子跟谁不是根据男女来判断谁优先的
如果孩子处于哺乳期或者婴儿期0-3岁一般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孩子大了有自主意见了就会询问孩子自己的意愿再来判。如果孩子还没有自主意愿一般是根据你的律师如何为你争辩了,在双方都是爱孩子没有对孩子出现过虐待打骂第三者等情况下,法官一般会考虑谁的条件好能给孩子提供优质的生活(其中包括物质和感情双方面)来判。
所以不会因为你是个女的就要让着你的。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你们的孩子还处在哺乳期内,应该会判决孩子跟你的;如果你们的孩子已经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的。在实际操作中,对“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主要是指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对于孩子跟谁生活的问题不要太过感情用事,虽然大人离婚了,但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该多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尽可能心平气和地、理智地对孩子的抚养、监护、探视等方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使孩子仍得到正常、充分的父母关爱。相信你会处理好这个问题的。顺祝幸福!